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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四种意识”,小院也有大作为
时间:2017-06-1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北戴河区检察院是一个只有30余名干警的基层院。近年来,针对队伍人员老化、侦查人员短缺的现状,该院注重自身挖潜,科学整合办案力量,妥善调整办案结构,使反贪污贿赂工作逐步走出了发展瓶颈。近三年来共立案查处职务犯罪案件3847人,挽回经济损失1.4亿余元。

一是强化“一把手”亲自抓办案的责任意识。为了排除办案阻力,减轻办案压力,提升侦查效率,该院在查办每起案件,检察长都要做到案件初查时周密部署,统筹安排;立案后亲临一线,居中调度。作为查办案件的第一责任人,检察长既要做去除办案阻力的“清道夫”,又要做使整个侦查活动高效运转的“二传手”,最大限度的为案件查办创造一个没有“内外之忧”的环境氛围,使干警的“侦查才能”得到最大程度地发挥,使案件查处做到“稳、准、实、透”。

二是强化上下一体、协同作战的整体意识。北戴河行政区划小,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少,地理位置特殊等因素导致职务犯罪案件线索匮乏,困扰自侦办案工作。为此该院及时调整工作思路,从一体化办案上寻求突破,实行“任务捆绑、联合办案、专案作战”办案新模式,有效解决了案源、办案力量等问题。主动与秦皇岛市检察院侦查部门密切配合,打破地域限制,与市院共同办理专案,在市院居中调度下,区院全力配合,联合办理了多起有区域影响的大案要案。如:依托侦查一体化机制,成功查办了秦皇岛市教育系统有史以来最大腐败案——青龙县教育局原局长王某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并通过查办此案,挖出一批窝串案,共立案1617人,涉及9名校长、6名企业负责人;成功侦办了涉案金额过亿元马某2·13专案等。同时该院注重自身挖潜,将自侦部门力量联合改变过去反贪、反渎办案“单打独斗、各自为战”的局面,两个部门由一个副检察长主管,办案时统一调度,捆绑作业,力量共用,增强了办案的“拳头效应”,侦结时间和成案率大大提高。

  三是强化全院“一盘棋”的协同意识。该院整合全部人员,优先保障办案,组建复合型、团队型办案组合,分管自侦的副检察长在案件初查中,可以调动反贪、反渎部门人员,也可以调动技术、法警、预防、控申等部门力量,重大案件由检察长指挥,形成全院一体化办案格局,并经费、交通工具等方面给予优先保障。在办理重大自侦案件时,侦监、公诉部门在案件初查时即提前介入,引导案件的侦查,完善和固定侦查过程中获取的证据。通过强化侦、捕、诉部门联合作战机制和全院全员作战的内部协助机制,使办案质效得到了双提升。该院查办的某县教育局局长王某受贿案中,其利用职务便利,在教师调动、校长任命中收受请托人财物计261.29万元,且其家庭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740多万元无法说明来源。该案从立案开始,侦监部门、公诉部门即派办案经验丰富的干警参与侦查工作,对立案证据、侦查终结证据进行严格审查,确保证据到位。提起公诉后,法院以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被告人王有期徒刑十五年。该案被河北省检察院评为“二十大精品案件”,所发检察建议、案件侦查卷宗分别被评为“十佳检察建议”、“十佳侦查卷宗”。

四是强化办案安全无小事的安全意识。由于自侦案件的特殊性,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出现任何细微的安全事故都可能影响到整个案件的办理进度以及检察机关的外部形象。在查办案件中,该院始终把安全办案作为一个“硬杠杠”指标,秉承“100-1=0”的执法理念,从安全教育、制度落实、流程管理、纪律督查等多方面入手,将办案的安全防范规定落实到执法办案的每一个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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