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洪涛(党组书记、检察长):负责全面工作。
李 威(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协助耿洪涛同志负责日常工作,分管办公室、第二检察部工作。
李志强(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分管政治部、第三检察部工作。
邵美玲(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第一检察部主任):分管第一检察部工作。
刘晓虎(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负责政治部工作。
宋 琦(检委会专职委员):协助李志强同志分管第三检察部工作。
鄂晶晶(检委会专职委员、第二检察部主任):负责第二检察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