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北戴河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目 录
一、部门职责、机构设置等基本情况
二、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表
三、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
四、绩效预算信息
五、政府采购情况的说明
六、国有资产信息情况
七、部门预算有关事项说明
八、名词解释
九、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公开内容如下:
一、秦皇岛市北戴河区人民检察院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
部门职责:
(一)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通过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案件,促进国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职权。
(二)查办职务犯罪。组织指挥或参与办理重大职务犯罪案件的侦查及个案协查工作;分析全市职务犯罪的特点和规律,提出对策;承办下级检察院反贪反渎工作中重大、疑难问题请示;研究制定全市反贪反渎检察业务工作细则、规定;指导全市在逃职务犯罪案件追逃追赃工作,推进全市侦查信息化和装备现代化建设。
(三)预防职务犯罪。履行检察机关重要的法律监督职能,采取多种方式,预防可能发生的职务犯罪。
(四)检察监督。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监狱看守所等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依法实行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
(五)侦查监督。侦查监督职能的行使贯穿刑事立案到侦查终结全过程。主要包括审查逮捕、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等职能。
(六)公诉和审判监督。审查起诉;对上诉、抗诉案件及再审案件进行审查;出庭支诉案件、国家赔偿、司法救助案件及以上级机关交办、转办、督办案件。
(七)民事行政诉讼监督。依法对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保障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
(八)刑事执行监督。依法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实行监督,维护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公平公正,维护监管秩序稳定,维护被监管人合法权益,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
(九)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办理并指导全市检察机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工作,依法履行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审判监督、执行监督职能;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综合治理工作;依法保护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十)司法辅助。保障办案安全、负责全市检察机关司法警察的授衔和管理工作;开展、规划和指导全市检察机关技术工作和物证检验、鉴定、审核等工作。
(十一)控告和刑事申诉检察。组织和指导全市控申部门受理来信来访、举报、刑事申诉、国家赔偿、司法救助工作,受理民事监督案件,办理市院管辖的信访、举报案件、刑事申诉案件、国家赔偿、司法救助案件以及上级机关交办、转办、督办案件。
(十二)涉检信访办理。统一受理报案、控告、举报、申诉和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办理对公检法三机关及工作人员阻碍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控告或申诉,办理对本院办案中违法行为的控告申诉处理民事监督案件。 (十三)举报管理、刑事申诉及涉检国家赔偿和司法救助。受理初核对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举报;受理、审查和复查当事人不服的刑事申诉案件;统一办理人民检察院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刑事赔偿、复议案件,对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判决、裁定进行监督,开展司法救助工作。
(十四)检察事务管理。承担系统综合业务管理和综合事务管理工作。
(十五)综合业务管理。确定检察阶段性的工作重点和措施,部署检察工作任务;进行案件质量保证体系建设;开展涉农检察工作;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等工作;进行法律政策研究工作;加强人民监督员和人大代表监督;统筹进行网络信息化建设;开展检察宣传工作、推进检务公开。
(十六)综合事务管理。组织指导检察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和涉外交流工作,规划和指导检察系统培训基地及师资队伍建设等工作;进行检察装备建设及维护;配备制式检察服装及法警服装;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
(十七)紧紧围绕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深入推进平安建设、法治建设、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政法工作水平。1、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区维护社会稳定工作。2、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推动各项措施的落实。3、指导、协调、检查铁路护路工作。4、大力支持和严格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研究推动严肃公正执法,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5、研究制定加强全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意见和措施。
(十八)(1)综治维稳保障(2)铁路护路保障(3)基层网格奖励保障(4)见义勇为基金保障(5)干警保险保障(6)政法干警互助基金保障(7)“双十佳”和“三无单位”奖励经费保障(8)大要案协调保障(9)司法救助基金(10)政法网维护保障。1、着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2、开展基层平安创建活动,评选表扬平安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3、全面推进智慧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表彰奖励基层网格管理人员4、构建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5、完善维稳机制建设6、提升矛盾化解能力,适时发放司法救助资金7、加强暑期安保工作8、加强司法规范建设9、推动多元监督制约建设,对社会影响力大的重特大案件侦办、办案经费进行指导、协调,确保案件及时侦破10、推动司法公开11、全面开展普法教育,加大政法网维护。12、全面加强政法队伍建设,不断提升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为政法干警上政法干警保险。
机构设置
秦皇岛市北戴河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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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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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科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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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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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区政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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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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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科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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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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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表:(见附件)
表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表2、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表3、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三、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见附件)
表4、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5、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表6、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表7、部门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表8、部门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表9、部门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四、绩效预算信息(包括总体绩效目标、部门职责及工作活动绩效目标指标等)
总体绩效目标:
在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上要有新作为,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上也要有新成效,在参与社会综合治理上要有新举措,在建设过硬检察队伍上要有新突破。
部门职责及工作活动绩效目标:
部门职责-工作活动绩效目标
151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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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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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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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预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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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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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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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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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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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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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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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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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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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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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案件,促进国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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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预防和依法严惩职务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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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办职务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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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指挥或参与办理重大职务犯罪案件的侦查及个案协查工作;分析全市职务犯罪的特点和规律,提出对策;承办下级检察院反贪反渎工作中重大、疑难问题请示;研究制定全市反贪反渎检察业务工作细则、规定;指导全市在逃职务犯罪案件追逃追赃工作,推进全市侦查信息化和装备现代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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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指挥或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工作,提高案件起诉率、判决率;完成追逃、追赃任务,最大限度挽回经济损失,促进国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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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案件,促进国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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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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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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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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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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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职务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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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检察机关重要的法律监督职能,采取多种方式,预防可能发生的职务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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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个案预防、系统预防、专项预防、预防调查等多种形式努力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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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案件,促进国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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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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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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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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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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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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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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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监狱看守所等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依法实行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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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行使检察权,惩罚犯罪活动,保护国家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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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查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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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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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查监督职能的行使贯穿刑事立案到侦查终结全过程。主要包括审查逮捕、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等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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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人权、维护司法公正,有效提高批捕、批准立案、批延准确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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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批延准确率
2.侦查监督完成率
3.批捕错误率
4.批准立案错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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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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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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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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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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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和审判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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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起诉;对上诉、抗诉案件及再审案件进行审查;出庭支持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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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审查案件事实,核实证据,依法提起公诉、出庭提出审查意见,提高公诉案件审结率、出庭意见采纳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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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办理案件有罪判决率
2.公诉抗诉案件再审改变率
3.出庭意见采纳率
4.提起公诉完成率
5.诉讼期限内审结案件占全部案件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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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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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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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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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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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行政诉讼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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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对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保障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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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实施民事案件审判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保障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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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检察建议采纳率
2.抗诉案件再审改变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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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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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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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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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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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执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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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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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实行监督,维护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公平公正,维护监管秩序稳定,维护被监管人合法权益,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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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依法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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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区派驻监管场所检察室建设情况
2.全区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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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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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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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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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名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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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刑事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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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并指导全市检察机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工作,依法履行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审判监督、执行监督职能;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综合治理工作;依法保护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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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移交未成年人案件侦查监督任务,有效实施未成年人人案件审判监督,法保护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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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出庭意见采纳率
2.公诉抗诉案件再审改变率
3.批捕立案错误率
4.侦查监督完成率
5.批捕错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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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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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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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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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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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辅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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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办案安全、负责全市检察机关司法警察的授衔和管理工作;开展、规划和指导全市检察机关技术工作和物证检验、鉴定、审核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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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各项检察辅助职能,为检察业务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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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检察鉴定准确率
2.工作完成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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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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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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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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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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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告和刑事申诉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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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和指导全市控申部门受理来信来访、举报、刑事申诉、国家赔偿、司法救助工作,受理民事监督案件,办理市院管辖的信访、举报案件、刑事申诉案件、国家赔偿、司法救助案件以及上级机关交办、转办、督办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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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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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检信访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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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受理报案、控告、举报、申诉和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办理对公检法三机关及工作人员阻碍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控告或申诉,办理对本院办案中违法行为的控告或申诉,受理民事监督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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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依法有序信访秩序,及时依法解决群众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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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检信访案件办结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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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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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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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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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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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管理、刑事申诉及涉检国家赔偿和司法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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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初核对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举报;受理、审查和复查当事人不服的刑事申诉案件;统一办理人民检察院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刑事赔偿、复议案件,对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判决、裁定进行监督,开展司法救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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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和改进举报工作,保护申诉人合法权益,保护被赔偿人和被救助人合法权益。确保全年各项检察工作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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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信访处理结果满意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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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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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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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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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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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事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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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系统综合业务管理和综合事务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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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全年各项检察工作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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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业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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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检察阶段性的工作重点和措施,部署检察工作任务;进行案件质量保证体系建设;开展涉农检察工作;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等工作;进行法律政策研究工作;加强人民监督员和人大代表监督;统筹进行网络信息化建设;开展检察宣传工作、推进检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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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提升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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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项检察综合业务管理工作完成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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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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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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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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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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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事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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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指导检察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和涉外交流工作,规划和指导检察系统培训基地及师资队伍建设等工作;进行检察装备建设及维护;配备制式检察服装及法警服装;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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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检察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检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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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全年各项检察工作圆满完成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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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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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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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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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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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紧围绕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深入推进平安建设、法治建设、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政法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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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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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区维护社会稳定工作。2、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推动各项措施的落实。3、指导、协调、检查铁路护路工作。4、大力支持和严格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研究推动严肃公正执法,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5、研究制定加强全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意见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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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确保暑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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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综治维稳保障2、铁路护路保障3、基层网格奖励保障4、见义勇为基金保障5、干警保险保障6、政法干警互助基金保障7、“双十佳”和“三无单位”奖励经费保障8、大要案协调保障、9司法救助基金、10政法网维护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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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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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着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2、开展基层平安创建活动,评选表扬平安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3、全面推进智慧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表彰奖励基层网格管理人员4、构建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5、完善维稳机制建设6、提升矛盾化解能力,适时发放司法救助资金7、加强暑期安保工作8、加强司法规范建设9、推动多元监督制约建设,对社会影响力大的重特大案件侦办、办案经费进行指导、协调,确保案件及时侦破10、推动司法公开11、全面开展普法教育,加大政法网维护。12、全面加强政法队伍建设,不断提升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为政法干警上政法干警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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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维护政法网、长安网平稳安全运行,加强数字化、信息化办公,服务全区政法各项工作,广泛宣传各项政法亮点工作。2.做好见义勇为先进典型的慰问、表彰和奖励;宣传见义勇为先进事迹和关心支持见义勇为事业先进典型,弘扬社会正气。3.确保干警人身安全,解除干警后顾之忧。4.为激励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履行看护管理责任,由政府出资,通过为登记并录入国家严重精神障碍患信息系统的患者监护人购买责任险,有效对冲社会风险。5.通过开展争创“双十佳”活动,表彰先进,弘扬正气,全区政法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北充分调动起来,政法机关执法水平和服务质量明显提高。6.通过救助,帮助受害人解决生活困难问题,从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维护司法权威和公信。7.通过评比表彰,使基层网格管理人员形成比学赶帮超的浓厚氛围,达到激励先进,鼓舞士气的目的。8.通过互助,帮助特困干警解决生活困难问题,从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9.进一步扩大治安保险保障范围和风险种类,满足城乡居民全方位、多层次的风险保险需求,户均保障程度和补偿救助水平进一步提高,对冲风险能力和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10.促进人民安居乐业、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11.定期分析当前维稳工作形势,及时部署维稳工作任,确保全区社会大局稳定。12.做好重要时期铁路护路联防工作,保障铁路沿线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确保铁路运输安全畅通。13.重点用于禁毒执法部门配置案件侦查、毒品查缉技术社备和社区戒毒康复等专项支出。14.购置反恐装备。15.确保暑期及其他重要节点无重大事故、重大群体性事件等情况发生。16.按照统一组织,分级负担原则,由各市委政法委统一组织实施,市、县两级党委政法委分别筹措扩容经费,着力解决宽带不足问题,满足未来五年业务需求。17.法治北戴河建设工作已纳入党政主要领导的考核内容,实行年度单项专门考核并排名通报,大力推进我区法治建设。18.全面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确保群众安居乐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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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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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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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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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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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政府采购情况的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预算。
六、国有资产信息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固定资产总额为8828890.37万元。共有车辆13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5辆,机要通信及应急保障用车1辆,其它公务用车1辆。2017年未安排国有资产购置预算。
七、秦皇岛市北戴河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本门预算有关事项说明:
(一)部门预算安排的总体情况。
秦皇岛市北戴河区人民检察院的收支都包含在部门预算中。
1、收入说明
反映本部门当年全部收入。2017年预算收入1130.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30.72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支出说明
2017年度预算总体安排1130.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5.74,项目支出184.98万元,项目支出包括:
(1)涉案财物信息管理系统30万元 ;
(2)刑事执行检察信息化建设15万元;
(3)基层网络管理奖励基金10万元;
(4)禁毒经费1万元;
(5)稳定工作经费11.92万元;
(6)政法干警互助基金5万元;
(7)见义勇为基金10万元;
(8)农村治安保险经费23.4万元;
(9)重症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保险费4.56万元;
(10)政法网络维护经费8万元;
(11)双十佳和三无单位奖励经费7万元;
(12)铁路护路经费21.5万元;
(13)干警保险5万元;
(14)反恐防暴经费1万元;
(15)社会治安综治经费11.6万元;
(16)司法救助基金20万元。
3、比上年增减情况
2017年预算收支安排1130.72万元,较去年预算增加了288.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了289.62万元,主要为增加人员经费支出,项目支出减少1.24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的说明。
2017年秦皇岛市北戴河区人民检察院机关运行经费支173.35万元,其中办公及印刷费9 万元、水电费7.8万元、邮电费10万元、差旅费10.8万元、工会经费6.68万元、福利费3.8万元、日常维修费4.8万元、公务接待费0.2万元、离退休干部经费2.22万元、取暖费7.2万元、物业管理费1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5万元、培训费3万元、公务交通补贴33.35万元、其他业务费27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秦皇岛市北戴河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5.7万元,比上年增加3.73万元,增长11%。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中,因公出国费我单位未安排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2.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我单位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32.5万元,占98%,公务接待费支出0.2万元,占2%。
秦皇岛市北戴河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定,加强支出管理,强化预算约束,节约了经费开支;二是我院和北戴河区委政法委同属一个预算单位,因此公务用车数量增加,公务用车运维费增加。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八、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租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4、“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费: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
九、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无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附件:表1至表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