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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戴河区人民检察院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
时间:2016-03-1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一、部门职责、机构设置等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如下:

1.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通过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案件,促进国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职权。

2.查办职务犯罪。组织指挥或参与办理重大职务犯罪案件的侦查及个案协查工作;分析全市职务犯罪的特点和规律,提出对策;承办下级检察院反贪反渎工作中重大、疑难问题请示;研究制定全市反贪反渎检察业务工作细则、规定;指导全市在逃职务犯罪案件追逃追赃工作,推进全市侦查信息化和装备现代化建设。

3.预防职务犯罪。履行检察机关重要的法律监督职能,采取多种方式,预防可能发生的职务犯罪。

4.检查监督。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监狱看守所等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依法实行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

5.侦查监督。侦查监督职能的行使贯穿刑事立案到侦查终结全过程。主要包括审查逮捕、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等职能。

6.公诉和审判监督。审查起诉;对上诉、抗诉案件及再审案件进行审查;出庭支持公诉。

7.民事行政诉讼监督。依法对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保障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

8.刑事执行监督。依法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实行监督,维护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公平公正,维护监管秩序稳定,维护被监管人合法权益,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

9.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办理并指导全市检察机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工作,依法履行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审判监督、执行监督职能;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综合治理工作;依法保护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10.司法辅助。保障办案安全、负责全市检察机关司法警察的授衔和管理工作;开展、规划和指导全市检察机关技术工作和物证检验、鉴定、审核等工作。

11.控告和刑事申诉检察。组织和指导全市控申部门受理来信来访、举报、刑事申诉、国家赔偿、司法救助工作,受理民事监督案件,办理市院管辖的信访、举报案件、刑事申诉案件、国家赔偿、司法救助案件以及上级机关交办、转办、督办案件。

12.涉检信访办理。统一受理报案、控告、举报、申诉和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办理对公检法三机关及工作人员阻碍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控告或申诉,办理对本院办案中违法行为的控告或申诉,受理民事监督案件。 13.举报管理、刑事申诉及涉检国家赔偿和司法救助。受理初核对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举报;受理、审查和复查当事人不服的刑事申诉案件;统一办理人民检察院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刑事赔偿、复议案件,对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判决、裁定进行监督,开展司法救助工作。

14.检察事务管理。承担系统综合业务管理和综合事务管理工作。

15.综合业务管理。确定检察阶段性的工作重点和措施,部署检察工作任务;进行案件质量保证体系建设;开展涉农检察工作;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等工作;进行法律政策研究工作;加强人民监督员和人大代表监督;统筹进行网络信息化建设;开展检察宣传工作、推进检务公开。

16.综合事务管理。组织指导检察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和涉外交流工作,规划和指导检察系统培训基地及师资队伍建设等工作;进行检察装备建设及维护;配备制式检察服装及法警服装;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

17.紧紧围绕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深入推进平安建设、法治建设、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政法工作水平。1、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区维护社会稳定工作。2、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推动各项措施的落实。3、指导、协调、检查铁路护路工作。4、大力支持和严格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研究推动严肃公正执法,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5、研究制定加强全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意见和措施。

18.1)综治维稳保障(2)铁路护路保障(3)基层网格奖励保障(4)见义勇为基金保障(5)干警保险保障(6)政法干警互助基金保障(7双十佳三无单位奖励经费保障(8)大要案协调保障(9)司法救助基金(10)政法网维护保障。1、着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2、开展基层平安创建活动,评选表扬平安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3、全面推进智慧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表彰奖励基层网格管理人员4、构建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5、完善维稳机制建设6、提升矛盾化解能力,适时发放司法救助资金7、加强暑期安保工作8、加强司法规范建设9、推动多元监督制约建设,对社会影响力大的重特大案件侦办、办案经费进行指导、协调,确保案件及时侦破10、推动司法公开11、全面开展普法教育,加大政法网维护。12、全面加强政法队伍建设,不断提升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为政法干警上政法干警保险。

(二)部门机构设置

纳入北戴河区财政局2016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秦皇岛市北戴河区人民检察院

我单位预算无下属单位支出。

二、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表:(详见附件)

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2、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3、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三、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详见附件)

4、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6、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7、部门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8、部门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9、部门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四、绩效预算信息

总体绩效目标:1.确定检查工作重点和制定相关措施,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2.依法对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渎职犯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进行侦查。3.对全区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捕、提起公诉,掌握社会治安动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4.依法对民事诉讼、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5.对我区人民法院已经发生的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请秦皇岛市人民检察院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6.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报告、控告、申诉和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7.对国际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进行研究提出职务犯罪的预防对策,负责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法律宣传。8.管理检察人员,组织检察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五、 政府采购情况的说明。

我部门年初没有政府采购预算。

六、国有资产信息情况。

截至2015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3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5辆,机要通信及应急保障用车1辆,其它公务用车1辆。2016年未安排国有资产购置预算。

七、北戴河区检察院2016年部门预算有关事项说明

1、部门预算安排的总体情况。

北戴河区检察院2016年度预算总体安排842.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6.12万元,项目支出186.22万元。 项目支出:(1)政法经费保障体制定额经费52.8万元(2)双十佳和三无单位奖励经费7万元(3)稳定工作事业费11.92万元(4)见义勇为基金10万元(5)政法干警互助基金5万元(6)干警保险5万元(7)基层网络管理奖励基金10万元(8)政法网络维护经费8万元(9)农村治安保险经费23.4万元(10)铁路护路经费21.5万元(11)司法救助基金20万元(12)社会治安综治经费11.6万元。

2、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的说明。

2016年北戴河区检察院日常公用经费支出81.6万元,其中包括办公及印刷费7.14万元、邮电费2.13万元、水电费5.8万元、差旅费0.83万元、会议费1万元、福利费3.86万元、日常维修费3.82万元、物业管理费10万元、办公取暖费7.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培训费5.01万元、公务接待费0.96万元、工会经费6.68万元、离退休干部经费2.17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北戴河区检察院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1.97万元,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中,因公出国费我单位未安排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我单位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25万元,占96%公务接待费支出0.96万元,占4% 。北戴河区检察院2016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比上年减少1.14万元,降低4%

北戴河区检察院2016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支出减少

主要原因:一是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定,加强支出管理,强化预算约束,节约了经费开支;二是贯彻落实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精神,公务用车数量减少,公务用车运维费降低。

4、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租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4)、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费: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附件:表1至表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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