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检务公开>>工作报告
2017年北戴河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8-07-0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秦皇岛市北戴河区人民检察院

     

——2018130日在秦皇岛市北戴河区第十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北戴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陈国栋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北戴河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及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7年工作回顾

2017年,我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效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北戴河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忠实履行检察职能,全面落实司法体制改革,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成绩。

一、主动服务改革发展大局,全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努力营造法治化经营环境。一是严惩妨害经济秩序犯罪,进一步加大对金融诈骗、合同诈骗、侵犯商业秘密等破坏项目建设、影响企业正常经营的违法犯罪惩治力度,积极营造法治化经营环境,全年共办理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515人;二是拓展商业贿赂犯罪预防,充分发挥行贿档案查询预警作用,严把市场准入关,全年共受理查询100件次,涉及企业200余家,有力推动形成诚信有序、健康规范的市场环境;三是对辖区内重点工程进行跟踪预防,确保政府投资安全。

立足职能服务区委中心工作。着力服务脱贫攻坚、创建文明城市、双违整治等工作。在扶贫工作中,与贫困户结对帮扶,科学谋划精准扶贫,引导贫困户种植板栗树,走出贫困现状。在创城工作中,入户宣讲创城重大意义,普及创城共建法律知识,传播“创城”正能量。在“双违”整治专项行动中,出台《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积极服务“双违”整治专项行动的实施意见》,深入一线推动拆迁工作有序开展。

二、持续保持反腐高压态势,积极促进党风廉政建设

突出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坚持以法治反腐理念为引领,依托侦查一体化优势,在市院反贪局的坚强领导下,强化办案力量,全年共立案查处职务犯罪案67人,其中贪污贿赂案55人,渎职侵权案12人。特别是在办理高检院指定的“5·8”专案中,我院反贪局骨干全部抽调到市院专案组参与一体化办案。该案涉案金额达47亿之多,涉案人员级别高、人数多,高检院、省院高度重视,多次听取汇报。经过6个多月紧张工作,完成阶段性任务。

不断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强化预防宣传和以案释法,广泛开展分行业、分专题的订单式预防教育20次;开展“预防邮路”活动,在28辆邮政车上张贴公布我院职务犯罪举报电话、行贿档案查询电话及微信、微博二维码;印制了万余份预防职务犯罪宣传报,利用“预防邮路”送到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千家万户。结合办案,撰写的《2016年度北戴河区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报告》,得到市、区领导的充分肯定。

三、深入推进平安北戴河建设,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依法严惩各类刑事犯罪。认真履行批捕、起诉等检察职能,全力推进辖区平安建设,全年受理审查逮捕案件4969人,批准逮捕42人,不批捕27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87113人,提起公诉77102人,不起诉11人。对寻衅滋事、非法持有枪支、贩卖毒品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和社会稳定的刑事案件,实行快捕快诉,维护了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

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以创新未成年人检察关护机制为抓手,联合区教育局开展了5次“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通过检察官授课、赠送法治图书等活动,提升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和法律意识。加强对涉罪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共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涉嫌犯罪案件23人,对其中2人申请提供法律援助,指定辩护律师,并对其成长经历、监护情况、犯罪原因、悔罪态度等方面进行了社会调查,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运用法治思维化解社会矛盾。认真做好“两会”、旅游旺季及十九大等敏感时期的信访稳定工作,采取有力措施疏导稳控重点信访人员。开展阳光信访,畅通信访渠道,实现网络信访和远程视频接访,共受理举报线索 88人,接待受理来信来访 28172人次。全面开展办案风险评估,力争减少或杜绝在审查批捕、审查起诉等环节涉检信访案件的发生。

四、强化法律监督实效,全力维护司法公平正义

加强刑事诉讼检察监督。强化侦查监督,促进公正执法。全年立案监督3件,撤案监督1件,纠正违法4件,纠正漏捕3人,审查起诉案件退回补充侦查2044人,追诉漏罪漏犯3人。强化审判监督,列席法院审委会1次,提出抗诉意见4件,其中发回重审1件。

加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强化民事审判活动监督,全年共办理民事监督案件34件,向区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6件,区法院均予采纳并依法启动再审程序。探索开展公益诉讼,加强对行政执法机关履职监督,全年行政公益诉讼立案1件,发出督促履行职责检察建议7份。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向我区可能造成环境污染和破坏的单位发出检察建议40份,被39家单位采纳,有效预防和减少了环境污染的发生。

加强刑事执行检察监督。运用“检察机关统一业务软件”和自行研发的“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了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逮捕强制措施和法院判决执行的动态监督。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检察监督,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份;对逮捕案件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99人;对判处实刑未收监执行检察监督4人,已收监3人;对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2份,发出检察建议1份,监督收监执行2人。

五、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着力提高司法公信力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落实以员额制检察官为主体的办案责任制,制定详实的办案权力和责任清单,严格执行轮案制度,全面考评员额检察官办案情况,入额院领导必须独立承办一定比例的案件。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实行大部制管理,使内设机构关系更加顺畅,权责划分更加明晰,机制运行更加高效有序。

强化案件质量管理。加强案件受理审查工作,履行案件管理职能,严把案件入口关、程序关;建立《流程监控日台帐》,对办案程序、办案期限、案卡填录等进行管理、监督、预警;组织人民监督员对职务犯罪案件进行评查,强化办案流程监督。

六、遵循从严治党新要求,致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抓好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开展“树牢‘四个意识’、坚定政治立场”等三项活动以及对十九大精神的贯彻落实,注重引导干警加强党性修养,改进工作作风,忠诚履职尽责,切实增强全体干警坚定理想信念、树立良好形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锤炼一支具有“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的检察队伍。2017年我院党支部被区委评为“红旗党组织”。

切实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按照人员类别、岗位要求的内容和重点,通过集中培训、个人自学、专题辅导等多种形式,划定学习范围,提升了队伍的整体素质。2017年我院有3名干警获“全国检察机关侦防业务竞赛标兵和能手”称号,1名干警获“全省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能手”称号。

切实加强纪律作风建设。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严肃党内生活,始终坚持把“两个责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和干警廉洁承诺书,严明政治纪律、办案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和保密纪律,开展专项检务督察,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以铁的纪律带出铁的队伍。

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努力维护检察良好形象

主动接受外部监督。认真办理落实各级人大检查、视察和工作决议,不断深化人民监督员工作,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沟通联系,编发检察专刊40余份。积极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先后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及40余位中学生来我院参观、座谈。

大力推行检务公开。打造“网上检察院”,不断完善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平台的服务功能,实现检务网上公开、查询、受理、答复一站式服务,全年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163件次、法律文书78份,检务信息3000条,有效提高司法公信。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服务改革发展大局的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法律监督作用发挥的还不够充分有效,队伍的职业化水平与司法改革的总体要求还不完全适应。针对上述问题和不足,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是全面贯彻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监察体制改革后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关键一年,我院的总体思路是: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以“十月突破”行动为载体,积极采取有力措施适应、服务新常态,严格规范司法,不断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和队伍素质,努力提高司法公信力,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一、服务区委中心工作,保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综合运用打击、保护、监督等职能,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攻坚战,严惩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不断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深耕主责主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提高监督能力,拓展监督领域,用活监督资源,细化监督措施,增强监督效果。全面强化侦查、审判活动监督,推进民事行政和刑事执行检察监督,探索公益诉讼,提升监督质效,维护社会公益,促进公平正义。

三、全面落实司法体制改革,打造过硬检察队伍。坚决贯彻执行中央监察体制改革部署,继续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贡献检察力量。突出检察官司法办案的主体地位,坚持“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完善检察权的监督机制,确保执法规范化。进一步优化体制机制、优化组织管理、优化检察队伍,促进检察队伍向扁平化、专业化发展,推进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

四、强化检察信息化平台建设,打造智慧检察院。积极推进“智慧检务”在司法办案、检务公开、司法公信力、队伍管理中的应用。依托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科技手段,进一步提升检察机关信息收集利用能力,整合各类信息资源,逐步实现与相关政法部门、行政执法信息资源交换共享,为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提供有力的科学支撑。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区检察院将在区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的决议,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推动北戴河检察工作再谱新篇章,为实现“滨海强区、健康之都”目标做出更大的贡献。


北戴河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用语解释

 

1、公益诉讼是指特定的国家机关和相关的团体、个人,根据法律的授权,对侵犯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不特定的他人利益的行为,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法追究相对人法律责任的诉讼活动。

2、员额制检察官:是指检察院在编制内根据办案数量、辖区人口、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确定的检察官限额。旨在把有效的、积极的办案力量吸引到一线去,提高办案效率,解决案多人少的矛盾。员额一旦确定,在一定时间内不能改变,没有缺额不能递补。

3、羁押必要性审查: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于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4、犯罪记录封存:是指对犯罪的未成年人,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有利于涉罪未成年人隐私保护和顺利回归社会。

5、三项活动:是指开展“树牢‘四个意识’坚定政治立场”、“学用党内法规、严守纪律规矩”、“强化使命担当、压实治党责任”活动。

12309中国检察网
法律法规库
扫黑除恶
新闻发布会
中国检察听证网
新浪微博
北戴河区检察微博
北戴河区检察微博
北戴河区检察微信
北戴河区检察微信
培育特色品牌 激发党建活力
培育特色品牌 激发党...
版权所有:秦皇岛市北戴河区人民检察院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