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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北戴河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1-01-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北戴河区人民检察院

     

——2021117日在秦皇岛市北戴河区第十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北戴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陈国栋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及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0年工作回顾

过去的一年,我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效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各项检察工作,扎实开展模范基层院创建,统筹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检察自觉,忠实履职、担当作为,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成绩。

一、坚持融入中心工作,强化使命担当,主动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全力投入疫情防控。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坚持党组成员带头执勤,全院干警积极参加,先后到社区、高速出口、火车站等地执勤800余人次。同时立足检察职能,为疫情防控提供全方位司法保障。

服务打赢脱贫攻坚战。帮扶贫困户情意真讲实效,院帮扶负责人带领干警经常性到帮扶贫困户家中走访,及时解决困难,按时按季送去生产生活物资和疫情防护用具,帮助做好春耕夏作秋收和运销工作,坚定脱贫信心。关心关注贫困户儿童生活学习,积极协调通信公司,解决贫困户家中网络不通畅等问题,确保不耽误孩子在疫情期间的网课学习。

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发展。举办了以“服务‘六稳’‘六保’ 护航民企发展”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以《关于政法机关依法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的意见》为指导,向辖区内20余家民营企业发出《助力民营企业复工复产一封信》,引导辖区内民营企业正确应对疫情防控期间可能出现的一些法律问题,依法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当好企业复工复产的法律快递员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助力平安建设,努力提供更优更实更好的检察产品

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落实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思路,进一步压实政治责任,强力推进“六清”行动,在办理9·17涉黑案件中,坚持领导带头办案,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会商研判、协调配合等工作机制,形成打击合力。坚持涉黑恶案件一案一整治,向9·17涉案行政部门发出整章建制检察建议3份,并制定我院《扫黑除恶六项常态长效机制》,巩固扫黑除恶成果,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用心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我院携手区教育和体育局先后两次督导落实“一号检察建议”落实工作,并派驻检察官到海宁路、育花路等小学担任法治副校长。成立了以检察官个人命名的“玲玲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为涉案未成年人全程提供帮教、救助和心理疏导。开展以“同舟共济·检护明天”为主题的云端检察开放日,呼吁各界关注未成年人保护。

扎实做好涉检信访维稳工作。搭建检民联系平台,升级12309检察服务中心,方便群众表达诉求,对已办理的来信来访案件进行事后梳理评查,特别是对涉检信访案件及时回访,摸清找准可能存在的不稳定问题和苗头性倾向,努力化解矛盾纠纷。拓深新时代“枫桥经验”,开展“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专项行动,全年共受理来信来访99人,办理国家赔偿案11人,司法救助11人,无涉检访、越级访等案件。

三、坚持更新司法理念,聚焦主责主业,以高质量法律监督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在刑事检察上提质效。全年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725人,批准逮捕1319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89141人,提起公诉62115人。秉持“少捕”“慎诉”的司法理念,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依法不批捕46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依法不起诉1516人。全年共办理提前介入案件3件,纠正漏犯5人,立案监督1件,撤案监督1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份。结合《社区矫正法》的颁布实施,升级完善“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软件”,实现社区矫正智能化监督,全年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4份,监督收监执行1人。

在民事检察上下硬功。强化精准监督理念,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全年共办理民事监督案件20件,其中与市院共同办理监督案件17件,提出的提请抗诉建议采纳率为100%。加大对虚假诉讼打击力度,在协助市院办理张某某与吕某民间借贷纠纷申请监督案时,经调查核实发现该案涉嫌民事虚假诉讼,经我院研究决定提请抗诉。

在行政检察上求突破。开展国土领域行政非诉执行专项检察监督,办结1件行政非诉执行案件,促使行政争议得到了实质性化解。针对各类超载超限行驶的大货车经常出没于北戴河机场快速路导致路面受损情况,向有关主管单位发出改进工作检察建议2份,督促相关部门履行巡查处置责任。

在公益诉讼上显担当。关注生态环境保护,针对我区扬尘治理和违法沙场整治问题,依法向相关单位发出了诉前检察建议。持续跟进2019年办理的某村违法填埋建筑和生活垃圾案件,发现相关单位整改后监督不到位,依法持续跟踪督促属地政府,现已全部整改绿化。制定了我院《关于设立湿地和珍惜鸟类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基地的意见》,拍摄的保护鸟类公益诉讼宣传片在全省检察机关推广。办理的一件国有财产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被市检察院评为年度优秀案例。全年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7件,发出的诉前检察建议采纳率为100%

    四、坚持深化改革创新,激发工作活力,积极适应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新要求

推进业绩考评工作。落实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等重点工作为核心的考评指标,每月通报97重点业务工作开展情况,召开业务数据分析研判工作会,动态掌握检察官业绩考核完成指标,压实每一名检察官的工作职责,让服务大局、司法为民真正成为检察官办案的自觉追求。

强化案件质量管理。以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为抓手,通过流程监控、质量评查、结案审核等方式及时纠正错误,创新运用检察官联席会、案件分析点评会、典型案件剖析等举措实现有效监管。全年共受理审核审查案件151件次,案件评查35件,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

全面开展认罪认罚工作。充分发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惩治犯罪、保障人权、化解矛盾等方面的作用,全面落实精准量刑建议、律师在场见证、建议适用速裁程序等措施,推动案件繁简分流,提高办案质效。全年共对96名犯罪嫌疑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利,对提起公诉的案件均提出了量刑建议。

五、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忠诚履职尽责,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打造过硬队伍

强力推进思想政治建设。坚定不移地把党的政治要求摆在首位,以争创模范基层院为目标引领,强化干警忠诚干净担当意识,持续推进机关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积极培育特色党建品牌,通过开展主题党日、重温入党誓词、警示教育、志愿者服务等活动,注重引导干警不忘政治初心、坚守法治信仰。院党支部开展的三个一主题党日活动被河北省检察院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主题党日优秀案例

扎实推进业务能力建设。积极开展教育培训、岗位练兵、业务竞赛等活动,科学制定培训计划,依托河北干部网络学院、中国检察教育网及检答网,组织干警开展学习近400人次,参加政法委、检察系统组织的各类培训20余次,确保受训干警达到全覆盖,专业化水平得到有效提升。年内1名检察官被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授予“全省十佳公诉人”称号。

纵深推进党风廉政建设。通过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廉洁办案承诺书,压实廉洁从检责任,同时加大党风廉政宣传,在检察内网、微信群等平台经常性转发典型案例及纪律规定,提醒教育干警警钟长鸣开展了“利用检察权违规违法收费问题”专项整治活动,集中整治检察人员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和检察官违反任职回避制度等问题的排查工作。严格落实“三个规定”填报工作,进一步深化廉政风险防控。

六、坚持自觉接受监督,打造阳光检察,始终把检察权置于人民的监督之下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经常性联系,主动走访人大代表,邀请视察检察工作,汇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公益诉讼等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征求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认真贯彻落实区人大作出的决议、决定。

自觉接受民主监督。举办三次刑事、民事公开听证会,邀请人民监督员对拟不起诉案件进行监督,提高了办案质量和司法公信力态化公布检察业务数据,全年公开程序性信息128件,公开法律文书55份,接待辩护律师81人次

自觉以公开促公正。依托自媒体平台,构建新媒体宣传矩阵,讲好检察故事,全年发布原创信息50余篇创作拍摄《以书为伴·书香润检》《抗疫我们在一起》《保护生态环境,共建美丽家园》等视频作品,宣传检察职能,增进公众对检察机关的了解。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四大检察”发展仍不均衡,检察人员的办案能力与群众的更高要求有差距,针对上述问题和不足,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2021年主要工作任务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的开局之年,我院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把握民法典精神,强化法律监督能力,推动“四大检察”创新发展,全力服务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建党一百周年交出一份满意的检察答卷。

1、依法忠诚履职,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上有新担当。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切实做好检察环节服务保障“六稳”“六保”工作,平等保护各类市场经济主体合法权益,积极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强化法律监督,助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2、严格司法办案,在推进更高水平平安建设上有新作为。坚持“稳”字当头,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积极做好矛盾纠纷化解稳控工作,坚定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认真总结近年来扫黑除恶经验,固化工作成果,推动形成扫黑除恶常态长效机制。

3、完善刚性监督体系,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上有新成效。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精神落到“四大检察”中,强化新时代法律监督,补短板强弱项,不断夯实工作基础,提升能力素质,提升检察建议质效,构建刚性的法律监督体系。

4、着力提升履职能力,在过硬检察队伍建设上有新气象。高度重视人才培养、队伍建设,培育适应新时代发展的合格检察队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在“严”的主基调下抓实党风廉政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新思想引领新征程,新时代呼唤新作为。新的一年,区检察院将在区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区委部署和本次大会决议决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加快建设“滨海强区、健康之都”提供司法保障,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中谱写北戴河的时代篇章!


北戴河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用语解释

1、四大检察:指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

2、十大业务:指普通刑事犯罪检察、重大刑事犯罪检察、职务犯罪检察、经济金融犯罪检察、刑事执行和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未成年人检察、控告申诉检察。

312309检察服务中心: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线上线下“一站式”检察服务,主要功能有受理人民群众控告、申诉、举报,受理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国家赔偿、国家司法救助等事项,提供法律咨询,收集、反馈人民群众意见建议。

4、司法救助:遵循公正、及时、属地的原则,国家对遭受犯罪侵害或民事侵权,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的当事人,采取的辅助性救济措施,重点解决符合条件的特定案件当事人面临的急迫困难。

5、检察听证:指检察机关对于符合条件的案件,组织召开听证会,就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案件处理等问题听取听证员和其他参加人意见的案件审查活动。

6业绩考评工作:是指根据法律、司法解释以及检察官岗位说明书、司法办案权力清单等规定的检察官职责,对检察官办理案件和其他检察业务的质量、效率、效果等进行的考核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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