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戴河区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科立足“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理念,受理来访人提出的控告、刑事申诉、国家赔偿、刑事被害人救助、申请民事行政法律监督、其他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等信访事项和法律咨询,依法保障来访人的诉讼权利,协调解决来访人的合理诉求、化解矛盾,维护国家司法权威和社会和谐稳定。
控告申诉检察科受理案件范围:
1、受理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控告案件;
2、不服人民检察院因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而做出的不批准逮捕决定的申诉;
3、不服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的申诉;
4、不服人民检察院其他诉讼终结的刑事处理决定的申诉;
5、不服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
6、不受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国家赔偿案件;
7、受理属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司法救助案件;
8、上级机关和检察长交办的控告、申诉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