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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加强社区财务管理预防社区干部发生职务犯罪
时间:2015-02-2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如何加强社区财务管理

预防社区干部发生职务犯罪

          

为切实预防社区干部职务犯罪的发生,推进社区工作民主化、规范化、制度化进程,今年5月起在所辖社区内开展社区权力运行机制建设和财务管理情况调查。各社区积极探索实践,以制度规范内部管理,以公开防范腐败风险,社财街管取得了初步成效。针对2012年我院查办我区平安社区原主任杨某某贪污一案,如何加强社区财务管理,预防社区干部发生职务犯罪。对社区财务管理情况进行了调查.

一、杨某某案发情况

杨某某走向犯罪的最主要的原因莫过于一个“贪”字,抵不住金钱和权力的诱惑,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等不正确。

(一)犯罪心理——贪利、乐于享受特权带来的快感、意志薄弱、侥幸心理的主观心理因素。

司马迁在《史记》中云:“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人人都为“利”而聚或散。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杨某某是爱财,但是取之无道。不可否认,人具有自然属性的一面,自私自利、物欲、享乐等原始观念的客观存在。“贪”是一种欲望,是渴望“需求”得到满足的需要。马斯洛认为:“当畸形的需要无法通过合法的途径取得时,通过歧途兴许欲望就实现了,罪恶的心理也就产生了。”古语:“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在利益面前迷失自己,是杨某某贪污的贪利心理。

在皇权至上的年代,官员总是居高临下,享受着普通百姓所不能享受的某些特权。“刑不上大夫”则是以法律的形式确定的高官特权。人人都渴望拥有特权,享受优待,所以会不自觉的羡慕别人,从而会有追求战胜、征服别人的动机。当人一旦拥有这样的权力,就会飘飘然,享受权力带来的快感。杨某某仅是社区的主任,但其享受着绝对的特权,社区的大小事务均有其“说了算”。

杨某某是中共党员,197910月入伍,20001月从部队转业到地方工作。从理论上说,杨某某抵抗诱惑的能力比一般的官员要强,但事实却非如此。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现代社会,杨某某只想着为自己捞利益,加之中国根深蒂固的“官文化”思想的侵蚀,他拒腐防变的心理防线被击溃,走向犯罪的深渊。这是杨某某防腐意志薄弱的体现。

2003年至案发,9年间,杨某某采取收房租不出书面收据、伪造合同的方式,逃避法律的制裁。其认为只要没有书面证据,他自己不承认,检察机关就拿他没有办法。这种侥幸心理的存在,使其贪污的行为持续一年又一年,贪污数额从几万上升为十几万,从而将自己送进了囹圄。

(二)犯罪成本——经济人的不理性行为

西方经济学的“经济人假设”理论认为,人的一切行为都是为了最大限度地满足自己的利益,也就是在实际付出最小成本的前提下,选择得到最大的利益。理性经济人也有经不住诱惑的时候,职务犯罪行为便出现了。贪污受贿者会在犯罪之前计算犯罪成本,他的犯罪行为是否会被发现、查处,如果被发现或查处他会失去什么以及他会从贪污受贿中获得什么。贪污受贿者会对其犯罪行为被发现、查处的概率,成本和收益进行对比,从而选择实现自己利益最大化的方式。

贪污受贿犯罪日益成为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人民群众对其深恶痛绝。它是高智能型、高隐秘型犯罪,犯罪行为有职务掩护,通常没有直接的被害人,加之痕迹、物证少,因而侦查中发现难、取证难、固定证据难的问题十分突出。司法机关查处贪污受贿较难也是犯罪嫌疑人铤而走险的一个原因。有些犯罪嫌疑人认为反腐败犹如:“司法机关隔山打牛,打着谁,谁倒霉。不一定打到自己。就算不幸被命中,也不是没有机会减轻或者逃脱法律的惩罚。”贪污受贿的犯罪成本在理论上很高,不仅有财产上的损失,更有人身自由及名誉的损失。一位职务犯罪者被查处后,首先受到党纪处罚,其次政治命运终止,第三人身自由受到限制或者丧失生命。财产和名誉的损失则因人而异。有些犯罪嫌疑人会在东窗事发前,将所敛财物转移到国外,或者抱着“牺牲我一个,幸福我全家”的思想,拒不退赃。有些犯罪嫌疑人对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并不感到羞耻。对于这些人,财产和名誉就不是犯罪成本了。可见,实际中犯罪成本的高低对于不同人则有不同的认识。杨某某因贪污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06个月,上缴贪污款16.8792万元。对于他来说,犯罪成本非常高。在庭审中,杨某某认为对其处罚过重。也许在实施犯罪的时候,其并没有想到犯罪成本在他身上会是如此之高。

(三)权力集中与权力作恶——分权机制的缺失

孟德斯鸠指出:“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很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有权力的人们使用权力一直遇到有界限的地方才休止……不受制约的权力必将走向腐败。”法国现代学者莫阿罗同样指出:“腐化是与人类天性同等古老的一种罪恶。”使用权力会产生两种可能,一是为社会惩恶扬善;二是为人们追逐私利提供条件。权力即可以行善,也可以作恶。如果权力得不到抑制和监督,必然导致权力滥用。

杨某某虽然只是社区居委会主任,官职、地位均不显赫,但是他享有“一把手”的待遇,财政大权一手抓。只要有杨某某的签字,任何票据都可以报销,甚至白条也可以入账。社区的大小事项均由杨某某一个人说了算,社区其他工作人员均无发言权。这样绝对的权力集中,必然会导致绝对的腐败。杨某某的贪污行为就是权力过度集中,分权机制缺失和权力滥用的体现。

二、社区干部职务犯罪的主要原因

1、部分社区干部个人素质不高,法制观念不强。认为在社区提拔机会不多,有机会就是为了“多捞几个钱”。公仆意识、服务意识薄弱。二是心理失衡,私欲膨胀。面对各种诱惑,部分干部心态失衡,在贪占心理和侥幸心理驱使下,产生了能占则占、能捞则捞、“自我补偿”的念头和行为。相当多的“社区新官”不学法、不懂法,财会纪律、职务犯罪等方面的法律知识知之甚少,乃至把违法犯罪当作一般的财务不规范看待。

 2、思想和法制教育欠缺。目前,虽然各社区相继建立了党员活动室、阅览室等学习阵地,但是由于社区工作的特殊性,学习制度、工作制度比较松散,党员干部有组织地学习政治理论、业务知识、法律常识的很少。教育和学习的缺乏,使一些社区干部思想觉悟不高,抵制不住物欲的诱惑,在具备一定外部条件的情况下,走上了违法犯罪道路。

3、制度管理不到位。目前,“社帐街管”制度已经在我区全面推行,但这一制度在实际运作中还不完善,社区代理会计,一方面因机构性质不明,权限不清,思想上进行会计监督的动力不足,存在重记帐轻监管现象;另一方面与“社区帐街代理”制度相配套的财务检查、定期审计等规定,并未得到有效执行。此外,一些社区代理会计对社区不熟悉又使得对财务单据的真实性和合理性无法进行鉴别,客观上也无法实施有效监管。

4、监管机制缺失。监督相对薄弱,每个街道都下辖行政社区,上级对社区基层组织的监督难以到位;相互监督太软。社区干部相互之间往往不敢监督、不愿监督,民主监督太弱。社区居民的民主权利观念、法治意识相对不强,参与监督的力度不大。财务监督小组监督不力。一方面,财务监督小组成员多来自退休社区干部,有的与社区干部存在裙带关系,利益上有依附关系;另一方面,财务监督小组成员能力偏低,不是不敢管,就是不会管,发挥不了应有的作用。

5社区公开流于形式。在一些社区,社区公开制度并未真正落到实处,普遍存在避重就轻、流于形式的现象,对群众想了解的社区财务,存在着公开不及时、不规范,甚至假公开的现象,尤其对社区群众普遍关心的各项资金管理情况,不是被轻描淡写,就是被巧妙回避,有的虽然公布了,但公开的往往只是几项大的收支项目,明细支出项目却没有公开,有的甚至把社区公务公开栏变成了部分干部不廉洁的“挡箭牌”、弄虚作假的“红盖头”,只公开成绩,不公开问题。

三、加强社区干部职务犯罪预防的对策和建议

加强社区的职务犯罪预防,是检察机关预防工作的一个重要领域,有效预防社区职务犯罪应当引起各方的高度重视,需要街道、社区、有关单位及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结合我院查办及预防社区职务犯罪的情况,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加大社区职务犯罪预防的力度:

1、加强教育管理,进一步提高社区干部素质。一是要针对社区点多、线长、面广、人散的特点,积极探索社区干部法制教育的新途径。认真开展送法进社区活动,及时在法律知识方面为社区干部答疑解惑,让社区干部都清楚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以及乱作为要付出的代价,提高拒腐防变的警惕性和自律性。同时开展各种形式的常规性警示教育,不定期组织社区干部到警示教育基地听取现行服刑犯的现身说法,震慑犯罪。二是要加强社区基层干部尤其是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重视街道干部、社区干部人员的培训,加强对社区财务人员的财经纪律和财务知识方面的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2、完善社区帐街道管制度,进一步规范社区财务管理。一是加强有效制约监督。街道管理方人员应当经常性、不定期地下基层检查指导,充分听取社区理财小组的意见,认真核对好现金、银行存款和财产物资,做到帐物一致,监督好社区出纳的财务工作台,使社区财务制度建立在有效地防范经济犯罪的基础上。二是制定严格的财务制度,规范社区操作流程。建立操作性强的规章制度,加强指导、检查和监督,发挥制度实效,通过专项审计、定期财务审核、不定期财务检查等手段,加强对社区财务的监督。

3、深化社区公开,进一步完善内外监督制约体系。一是要扩公开范围。应当把对社区干部的民主评议、考核和审计结果等都纳入到公开的范围。二是要落实领导班子集体议事制度和民主决策机制。要确保重大决策、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均经班子集体讨论,并成立由社区居民代表、党员代表、社区干部代表组成的社区监督小组。

4、强化联系沟通,进一步健全预防职务犯罪体系。一是形成机制合力。要在党委领导下,形成一个联合预防社区职务犯罪的工作机制,加强各职能部门间的信息互通和力量整合。二是督导合力。在预防监督和指导职责中,检察、监察、审计机关要加强配合增强预防督导的实效。三是打击合力。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打击是最好的预防。审计、监察、检察机关要积极运用打击这一预防措施中最特殊同时也是最有效、最有力度的手段,对发生在社区的职务犯罪案件依法进行查处,防止立案不及时、侦查不及时等打击不力的情况发生,充分发挥打击犯罪所蕴涵的特殊预防功能

5、坚持民主为要,全面推行社区联席会议制度。为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作用,保障社区居委会依法履行自治职能,社区实行联席会议制度。凡涉及重大社区事务或遇突发事件,召开联席会议,由社区党总支、居委会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通过个别酝酿、共同协商、民主表决等进行研究决定,最大限度地防止社区重大决策失误,进一步防范腐败风险,确保社区管理工作规范有序。

6、坚持自律为先,进一步发挥街道纪检组织作用。各社区广泛开展自查自纠,查找薄弱环节,分析存在原因,增强自我纠正、持续改进的能力。充分发挥纪检作用,对社区权力运行机制建设开展有效监督:一是对社区“两委”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各项管理制度情况进行监督;二是对权力运行机制建设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进行监督;三是对社区事务流程化管理进行监督;四是参与制定财务计划和财务管理规定,审查集体财务账目,否定不合理开支;五是审查党务、居务公开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及时、规范;六是对社区“两委”成员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使其不能、不敢发生职务犯罪案件。

总之,通过推进社区工作民主化、规范化、制度化进程,以制度规范内部管理,以流程固化权力行使,以公开防范腐败风险,严格财经纪律,就一定能预防社区干部发生职务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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